男子为逃税1000多万戴价值1930多万江诗丹顿入境
原本以为带上几款知名品牌的手表入境不会有太大影响,却没想到竟然因此卷入了一起严重的走私案!这位37岁的男子张某的遭遇确实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接下来,我们就来逐一分析这起案件的具体细节。
案件起因
2018年6月1日,来自辽宁的张某,37岁,是宁波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天,他乘坐CA846航班抵达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在入境时,他选择了无申报通道,并未向海关申报携带的任何物品。然而,海关关员在其行李中意外发现了一块雅典品牌的手表。因此,张某决定将这块手表退回。这一事件逐渐演变成了一起走私的嫌疑。
检方指控
北京市第四分院对张某提出指控,指出他违反海关规定,擅自携带物品。经调查,张某涉嫌逃税金额高达1072万元,其中仅江诗丹顿品牌手表一项,逃税金额就达到了1004万元。检方认为,张某逃税数额巨大,依法应追究其走私普通物品罪的刑事责任。
被告说法
在庭审过程中,张某对于指控的具体事实没有提出任何不同意见,然而,他对所指控的罪名提出了不同看法。他声称自己是居住在境外的居民,并坚称自己没有缴纳税收的义务。去年6月1日,海关工作人员向他告知,携带雅典表进入我国需要缴纳60%的税款,并且特别提醒他应当选择申报通道。张某进一步解释说,只有当境外游客在中国境内留下的物品价值超过两千元时,才有必要进行申报。他并未留下手表,所以决定退货,并打算在下次出行时携带。
再次遇阻
7月7日,张某又一次遭遇海关的拦截。他回想起,上一次未能申报的物品可能是因为海关的实际操作与公开信息有所出入,这种做法被视为异常的“谨慎执法”。他提到,自己购买的是江诗丹顿品牌的手表,2015年下单,2017年运抵香港,花费了110万欧元,然而在国内的报道中,这款手表的价格却高达1930多万元。
细节争议
在举证质证阶段,检方提交了证词,指出去年6月1日,他们于行李箱中发现了一份雅典表的保修单及相关文件,然而,张某却断然否认这些文件是他所携带的手表。这一发现使得案件变得愈发复杂,双方各自坚守自己的说法。
律师辩护
张某的律师为他做了无罪的陈述。律师指出,在别的国家,有些东西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中佩戴是被视为得体的。张某并没有走私的念头。海关有责任查验旅客的身份,但在执行时却出了差错,错误地将张某当成了普通旅客,这让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产生了困惑。
关于张某被卷入的案件,我想请教您,您觉得他可能涉嫌的是否是违法运送一般货物的行为?若这篇文章对您有所触动,不妨点个赞,同时也可以将它分享给其他朋友。